贷款不用还、低成本维权?公安机关提醒:切勿轻信虚假宣传,有人说贷款不用还,收取高额手续费

  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

  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以“代理维权”为幌子,看似协助消费者进行维权,实则借机牟利。此类案件有什么特点?消费者应该如何预防此类骗局?

  12月25日,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会上公布了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。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,其案例之一为“广东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”。

  据介绍,2025年2月,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周某某等人以“4折解债”代理维权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。经查,2023年3月以来,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成立多家“欣某系”关联公司,在不具备对接任何银行及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资质的情况下,以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,线上推广引流等方式,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称该公司与多家AMC(资产管理公司)机构有合作关系,以“4折解债”为幌子,面向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、贷款逾期负债客户,收取负债人债务总金额40%的解债资金,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帮助其解除全部债务,向不特定债务人吸收解债资金,并成立“债审部”假冒客户接听催收电话进行反催收,截至案发,共吸收全国28省份1.4万名负债客户解债资金9亿余元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将周某某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 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朱嘉伟在发布会上介绍,通过广东公安机关侦办的周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集资案,发现此类案件存在犯罪团伙组织化、专业化的特点。犯罪团伙通过成立多家关联公司伪装身份,形成完整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。充分利用消费者迫切想“解除债务”的心理,设计复杂的“服务”与合同陷阱,编制诱人话术,线上线下同步洗脑,专业化程度高。

  朱嘉伟介绍,其涉案公司并无实际经营活动,公司资质和宣称的项目为虚构,不法分子往往打着与相关资产处置公司有合作、可以“打折解债”“债务调解”等旗号行骗,其实是通过骗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维持,以“解债”之名行诈骗之实。

  此外,犯罪团伙以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,线上引流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,影响力大,发展迅速,其中单个案件短短两年间即可在全国28个省份吸纳客户超万人次,涉案金额达9亿元。

  朱嘉伟介绍,根据公安部集群打击统一部署,广东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,严厉打击金融领域“黑灰产”违法犯罪活动,全省共侦破贷款诈骗、骗取贷款、保险诈骗、信用卡诈骗、非法套现、合同诈骗、非法集资、集资诈骗等各类案件290余起,打掉犯罪团伙90余个,涉案金额21亿元,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。

 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,凡是遇到打着“不用还的贷款”“全额化债”“低成本维权”“不成功100%退费”等极具诱惑力旗号的推介,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,切勿轻信虚假宣传,特别要拒绝预缴高额费用,应该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、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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